本招标项目余庄村2024年度三清三治整治工程,已由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业主方为:宜兴市万石镇余庄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代建方)为: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报名时须提交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⑤报名人身份证及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6、开标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授权委托书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张贴公告后于2024年11月26日下午4时前至宜兴市绿园路528号椭圆形大楼1楼代理部(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电线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侯。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可报名(只能开本票或汇票,不能直接转账),投标保证金4000元,大写肆仟元,采用银行本票或汇票(户名:宜兴市万石镇财政局),本票或汇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或汇票金额不得分开,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开具本票或汇票后才可以报名。报名结束后把本票或汇票交至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保管,待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招投标结束后,若中标单位未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该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此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视作同意此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