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了说明和解读。煤矿作为传统的高危行业,一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煤矿安全规程》作为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煤炭行业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具有主体规章地位,是煤矿安全生产行为的基本准则,是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煤炭行业管理的主要依据,也是煤炭领域相关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装备制造企业的重要遵循。自 1951年9月首次颁布《煤矿安全规程》以来,先后经历15次修订,其中9次全面修订和6次部分修改,这次修订是第16次修订。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共六编,34章,777条,与上版相比,新增56条,实质性修改353条。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专题新闻发布会,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已于 8月4日公开发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德昶先生,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司长薛剑光先生,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司长丁百川先生,安全基础司司长辛广龙先生 ,煤矿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朱林先生、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黄体伟先生。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
煤矿作为传统的高危行业,一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煤矿安全规程》作为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煤炭行业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具有主体规章地位,是煤矿安全生产行为的基本准则,是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煤炭行业管理的主要依据,也是煤炭领域相关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装备制造企业的重要遵循。自 1951年9月首次颁布《煤矿安全规程》以来,先后经历15次修订,其中9次全面修订和6次部分修改,这次修订是第16次修订。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本次修订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汇聚了煤矿行业领域众多的院士专家参与修订,我们组织开展了调研论证、条款起草、征求意见、集中审查、实施评估等相关工作,最终形成修订草案,按照立法程序,于7月24日以应急管理部第17号令形式向社会公布,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共六编,34章,777条,与上版相比,新增56条,实质性修改353条,是一次全面的、系统的修订,也可以说是一次彻底的修订。
本次修订,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相关的要求;三是深入总结多年来煤矿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充分吸收技术进步和装备升级新成果,并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我们的宗旨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护矿工生命,着力解决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既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又博采众长、推陈出新,可以说是干货满满。我相信,随着《煤矿安全规程》的全面贯彻落实,必将进一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助推煤矿行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煤矿安全规程》的宣贯解读,正在编制《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一系列培训活动,推动煤矿从业人员和监管监察部门执法人员学习规程、掌握规程、按规程做好本职工作,也恳请希望在座的记者朋友们积极助推新《规程》贯彻落实,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
本次《煤矿安全规程》修订是一次全面、彻底修订,必将对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产生重大影响,请问修订工作如何做到科学、严谨、务实,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就像刚才德昶副局长所说,《规程》在煤炭行业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为了保障修订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我们有 12个修订组和8个专题研究组,汇聚了业内240多位权威专家。在规程修订期间,面向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征集意见建议超过1900条,组织各类审稿会、研讨会23场,形成过程稿12版。针对综合机械化单元密实充填采煤、锂电池充电、冲击地压矿井限员、瓦斯抽采等关键核心问题,我们组织专题论证会15场,形成科研机构、煤矿企业和专家参与的专题论证报告31个。
同时 ,为了确保《规程》修订的条款做到“实用、管用、好用、能用”,在形成规程修订草案到批准公布前的这段时间里,我们还专门组织了12家煤矿企业所属的30座煤矿开展实施前评估工作,进一步听取基层的声音,吸纳一线的意见。
总体来说,这次《规程》修订工作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守护矿工生命安全健康的高度来开展各项工作,针对近年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拿出了一些真招、实招、硬招,确保修订内容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同时,力求与时俱进,在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积极推广成熟可靠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加强信息化、智能化的建设,推动无人则安、少人则安,确保修订工作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重大灾害防治是推进矿山安全向事前预防转型的有效途径,请问新《规程》在强化煤矿重大灾害防治上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重大灾害防治始终是防范煤矿事故的重点和难点,可以说是 “灾害不治,矿无宁日”。新《规程》在严格重大灾害防治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一是严格灾害等级鉴定。新《规程》将瓦斯等级、冲击地压和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露天煤矿滑坡危险性等煤矿灾害等级鉴定纳入了安全检测、检验范围,同时要求鉴定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二是严格瓦斯防治。新《规程》更加突出瓦斯超前治理、区域治理、地面治理,规定开采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首采区内瓦斯压力大于 3MPa的煤层,必须进行地面钻井预抽,只有将瓦斯压力降至2MPa以下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明确,突出矿井应当建立突出预警机制。
三是严格水害防治。在超前探查方面,进一步明确了 “查全、探清、放净、验准”这一老空水害防治“四步工作法”相关要求。在区域治理方面,新增了煤矿防治水地面超前区域治理相关规定,明确了底板承压水在进行地面超前区域治理后如何开展安全论证和效果验证等内容。
四是严格火灾防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了危险性较大的火区密闭、启封等环节。新《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制定采空区永久密闭墙的设计施工标准;封闭有爆炸性危险的火区,优先采用地面钻孔注浆封闭或者井下远距离控制设备封闭;启封井下永久密闭墙,应当制定专项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五是严格冲击地压防治。新《规程》借鉴煤与瓦斯突出 “四位一体”防治经验,重构了冲击地压防治体系,从区域防治、局部防治、巷道支护与安全防护等层面提出具体安全要求。
近年来,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通报和相关文件中,都提到当前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上存在的 “草台班子”问题,请问此次修订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有哪些具体措施?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当前,部分煤矿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安全技术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强、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等方面。
一是分层次作出规定。区分 “煤矿企业”和“煤矿”,要求煤矿企业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技术管理体系;煤矿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五职矿长”,不同灾害类型的煤矿还应当分别配备相应的副总工程师。
二是强化机构设置。规定煤矿企业必须考虑煤矿的灾害类型、灾害程度、生产能力等因素,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时,为发挥灾害防治机构的作用,要求煤矿除了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外,还应当根据灾害类型设立相应的专门防治机构。
三是强化专业人员的配备。新增各类主要灾害防治机构的人员数量和学历等方面的规定,明确新任职的灾害防治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是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为保证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此次修订增加了一些需要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煤矿总工程师审批的事项,比如,关于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区域评价需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局部评价需经煤矿总工程师审批。谢谢!
近年来发生的露天煤矿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请问新《规程》在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露天煤矿安全管理上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谢谢您的提问。为有效解决当前露天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本次修订有针对性地强化了多项管理和技术方面的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范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结合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建设单位必须对外委剥离工程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管理,同时还对外委剥离工程承包单位项目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规范边坡监测预警。明确露天煤矿必须建立边坡监测预警系统,规定了监测预警系统应当具备的功能;对边坡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的编制、边坡监测项目的确定、边坡监测设备的选取、边坡监测预警值的设置等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规范边坡管理。增加边坡巡视有关安全要求,规定应当每天巡视采场及排土场重点边坡和危险边坡,并做好巡视记录;明确在雨季和冻融季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边坡巡视频次。
四是规范煤矿露天转井工或井工转露天的设计审查。明确规定煤矿露天转井工开采或者井工转露天开采的,应当履行设计重大变更审查程序,提前落实管控措施,降低安全风险。
《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领域的主体规章,请问《规程》在煤炭行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体现在哪些方面,在煤矿安全生产实践中发挥了什么重要作用?
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新中国成立 70多年以来,我国煤炭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我国煤炭产量从1949年的3243万吨到去年的47.8亿吨,增长了146倍;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从22.54降至到去年的0.059,降低了99.7%;同时,我们的劳动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这其中,《煤矿安全规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规程》是一切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根”,是煤矿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的“魂”,是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根”,在煤炭行业具有基础性、根本性、普及性、专业性等特点,所有的煤炭从业人员基本做到了“人手一册”。《规程》的每一个条款都是事故和鲜血凝练成的,都是70多年以来煤矿安全生产实践的总结、是保护340万矿工的“安全锁”和“护身符”。有句话这样说,“条条规程血染成,绝不再用血来验证”,这是煤炭行业每位职工和监管监察人员共同的心声和共识,下一步,我们一定要把《煤矿安全规程》深入地宣传贯彻落实到每一个从业人员中去。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本次《规程》修订务求 “实用、管用、好用、能用”,《规程》的主要创新点和亮点可以概括为“实、准、放、清、智”五个字。
一是 “实”。《规程》是煤矿从业人员现场作业的“指导书”,也是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的“工具书”,修订的目的在于解决现场问题,取得实际效果,本次修订很多新增和修改的条款都来自于现场一线的实践经验总结。比如,关于减少井下瓦检员的问题,行业内已经呼吁多年,随着煤矿安全监控技术的成熟和完善,结合巡检机器人的不断发展,目前已经到了“放”的时候,为此,本次《规程》修订,大幅减少了井下瓦检员的数量和检查频次的要求。
二是 “准”。《规程》修订的目的,是解决行业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那么问题必须找准、措施必须精准。比如,关于矿领导带班的问题,有的地方矿领导带班下井,没有做到对生产作业的重点环节开展检查巡视;有的地方明明煤矿已经停工停产,井下没有生产作业人员,也要求矿领导必须带班下井。对此,新《规程》提出,矿领导带班下井,必须对采煤、掘进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以及石门揭煤、探放水、巷道贯通、清理煤仓、强制放顶、火区密闭启封、动火,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的检查巡视。井下无人作业时,矿领导不用下井带班。
三是 “放”。一方面对于过于严苛的规定,在保障安全并履行一定程序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比如,工作面的个数问题,《规程》规定,矿井同时回采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掘进工作面个数原则上不得超过9个。但是,对于薄煤层或者长壁充填开采,可以适当增加采掘工作面的个数,并且履行相应的报告义务。另一方面,将很多技术决策的权限放到企业,比如巷道贯通时停止作业的区域、瓦斯可能积聚地点的检查方式、频次等等。
四是 “清”。《规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就要求相关规定要清晰、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执行。比如,防灭火工作,原来的规定是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的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单单就这个“综合”一词,实践中有些监管监察部门和专家,就理解为要采取注氮、灌浆等至少2项以上措施。实际上只要能够达到防灭火的效果,根本不必强求企业是采取一项,还是两项措施。为此,本次修订中,我们专门删除了“综合”二字。
同时,为了防止《规程》在实践中被曲解和误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组织编写《煤矿安全规程》的执行说明,以帮助广大煤矿企业技术人员和监管监察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规程》。我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百七十六条的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也就是说,《规程执行说明》是唯一的、官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五是 “智”。新版《规程》顺应自动化、智能化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规程》全稿提到“智能”3次、“无人”“不设专人”23次、“远程”11次、“视频监视”23次,从地质勘查、井下作业、监测监控到露天开采等多个环节,明确了智能化技术的应用方向和具体要求,为煤矿“无人则安、少人则安”和智能化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政策动力。
新《规程》充分吸收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发展的最新成果,请问在这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煤矿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煤矿的生产效率。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它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所以,在新版《规程》修订时,我们既注重推广应用发展比较成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也对相关的安全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提出了防范性的措施。
一是对于发展成熟的坚决予以鼓励。有些工艺和技术,已经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具备了推广的基础,对此我们旗帜鲜明地予以鼓励。比如说,综合机械化单元密实充填采煤、密实充填前进式综合机械化采煤,在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地,试点应用的效果很好,既做到了安全可靠,也解放了 “三下一上”压覆的大量煤炭资源,又有效解决了煤矿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此,本次修订首次将这些采煤方法写入《规程》,给予“正名”。
二是对于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进行防范。以井下的锂电池充电为例。随着煤矿智能化的发展,目前全国煤矿井下以锂电池为动力的大型运输载具超过 3000多台,分布在采、掘、运等领域,各类电动化巡检机器人更是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锂电池热失控的风险也逐步暴露,一方面煤矿井下的环境存在高温、潮湿、多尘、强振动等特征,极易成为锂电池热失控的诱因。另一方面,锂电池热失控以后可能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并且引发自燃、爆炸等事故,在矿山井下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为此,新版《规程》规定,单台锂电池容量小于74kW·h的,可以井下充电。但是,新《规程》对充电硐室的设计、通风、监控、应急处置,以及充电装置、充电点的保护措施提出了全面、严格的安全要求。国家局目前还正在组织制定井下锂电池应用的配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进一步织密筑牢锂电池井下应用的安全防护网。
我们注意到,与老《规程》相比,新《规程》新增了设计及井巷布置一章,请问主要考虑是什么?有哪些具体规定?
谢谢您的提问。俗话说 “先天不足、后天难补”,煤矿的设计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源头。比如有的煤矿在设计阶段对瓦斯赋存等情况探查不够清晰,按低瓦斯矿井进行设计,后期升级为高瓦斯或者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再重新调整系统,必然带来诸多的安全风险。
此次修订在第三编 “井工煤矿”部分增设了“设计及井巷布置”专章,目的就是在设计阶段就要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最大程度上平衡安全与效率的关系,减少因为设计和井巷布置的不科学、不合理导致的先天性、系统性的安全风险。
新《必威-官方西汉姆联规程》:一是强化设计前灾害评估。明确矿井在设计前必须完成井田范围内水、火、瓦斯、顶板、冲击地压、粉尘、热害等灾害的评估工作,并对需要评估的具体内容作出规定。
二是提出井筒位置的安全要求。规定井筒位置应当尽量避开断层破碎带、采空区、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或者软弱岩层,严禁穿过陷落柱、溶洞。新建的井底车场巷道及主要硐室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或者强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中。
三是明确开拓巷道布置的安全要求。规定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强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以及防水(砂)煤岩柱中。对布置在有冲击地压危险煤层中的开拓大巷和布置在自燃、容易自燃煤层中的开拓巷道,明确了应当采取的相关安全措施。
四是对采掘接续紧张作出相关规定。 明确矿井应当保证正常的采掘接续,并在 “三量”平衡、采区划分、工作面布置、煤层群开采、灾害治理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谢谢!
近年来,煤矿发生多起外因火灾事故,暴露出煤矿机电运输系统方面的突出问题,请问新《规程》对此提出了哪些有针对性的规定?
机电运输系统是煤矿生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煤矿生产建设期间的各个环节,安全可靠的机电运输系统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煤矿存在设备设计安装不合理、维护保养不到位和从业人员应急救援培训不规范等一系列突出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新《规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安全要求。
一是强化监测预警。监测预警是及早发现和处置火灾的重要手段,火灾事故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监测预警没有发挥效用,对此,新《规程》对带式输送机火灾监测点的设置、应当监测的有关参数和具备的功能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是强化维护保养。从事故教训来看,部分煤矿不重视带式输送机的维护保养,有些设备长期 “带病运行”,任由安全风险肆意扩大,最后导致事故发生。对此,新《规程》对带式输送机的维护保养提出了更加具体的安全要求。
三是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从事故教训来看,部分煤矿从业人员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很多从业人员根本没有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对此,《规程》规定煤矿企业、煤矿每年至少组织 1次全员应急救援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要求必须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自救器佩戴使用实操培训,达到在30秒内熟练盲戴要求。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作为安全风险防控、源头治理的治本之策和重要抓手,请问新《规程》对此有哪些具体要求?
谢谢您的提问。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前端性、基础性工作。隐蔽致灾因素查不清就是 “盲人摸象”,这也是近年来多起煤矿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根据抽查检查情况来看,一些煤矿企业和煤矿对这项工作仍然存在“应付了事”“蜻蜓点水”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推动真普查、真上工程、真上技术,新《规程》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规范。
一是从制度建立上予以规范。以往《规程》没有强制要求煤矿企业和煤矿建立相关制度,导致开展此项工作时缺乏统筹性和规范性。为此,新《规程》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和煤矿都必须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二是从普查内容上予以规范。从近年来抽查检查情况来看,很多煤矿普查的隐蔽致灾因素不够全面,没有普查到真正需要普查的因素,有的甚至照搬照抄别人的普查报告,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关工作。因此,新《规程》明确了煤矿需要查明的隐蔽致灾因素,以促使煤矿做到 “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三是从普查报告编制上予以规范。新《规程》规定,对于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普查报告编制,煤矿企业既可以自行开展,也可以委托相关机构开展,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最后都需要煤矿企业审核把关,且普查报告必须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
四是对建设矿井的普查工作予以规范。煤矿建设期间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同样重要,新《规程》明确,建设期间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配合。
做好宣贯是《规程》能否落实落地的关键一环,请问对下一步的宣贯工作有哪些具体安排和打算?
“规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规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正如这位记者所说,如果没有扎实有效的宣贯做支撑,条款制定的再好,实施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一是组织编写《规程执行说明》。为了最大程度避免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我们正在组织编写《规程执行说明》,拟对在实践执行中需要进一步解释的条款进行详细的说明,刚才黄体伟副司长已经就这个问题强调过,这是《规程》唯一的、官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请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注意把握。
二是组织召开宣讲解读视频会。为使广大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尽快熟悉并掌握新《规程》相关内容,我们拟于今天下午组织召开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宣讲解读视频会,对《规程》宣贯落实和执行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三是举办系列专题培训。按照工作安排,我们将组织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执法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同时,我们将委托中国矿山安全学会举办面向煤矿企业的专题培训班,组织《中国煤炭》《当代矿工》等杂志采编发布《规程》解读的专访、短视频、网上云课等,最大程度扩大宣贯培训的覆盖面。
四是加快修订相关配套文件。刚才周德昶副局长两次强调,《规程》是煤矿安全的基础性规章,所以,新版的《规程》发布后,监管监察执法的自由裁量基准、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矿山安全培训的规定、执法的规范,以及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的细则、防灭火的细则等相关的配套文件也需要跟进修改,相关工作国家局已提前安排,目前正在推进中。
请问今年以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如何?下半年,国家矿山安监局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对矿山安全工作的关心,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今年以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其中,到今天为止,全国矿山杜绝了重大以上事故,这起码是 2000年以来的第一次;同时,较大事故也下降20%,但一般事故也有上升。
下一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从以下四个方面抓落实。
第一,要在保障矿山安全度汛方面抓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已经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这项工作,我想这要从七个方面来针对性抓,主要是要防范暴雨洪水从井口倒灌到井下,要防范地面水体、与生产矿井有水利联系的老空老窑水溃入井下,要防范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受暴雨洪水的补给导致水压增高对矿井造成的危害,还有非煤矿山的尾矿库、头顶库也是防汛工作的重点,再有暴雨洪水引起的次生灾害,比如,工业广场在山区的矿山有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损坏建筑物,极端天气暴雨大风可能造成全矿井的断电。当前正值 “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我们须臾不得松懈。
第二,在分析事故规律上抓落实。从上半年事故情况看,一般事故占比高,达到了 97.4%,其中顶板事故占了近三成,较大事故类型主要有瓦斯、顶板、透水等。我们将在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前提下,着力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第三,在推动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下功夫。任何形式的监管监察都替代不了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只有矿山企业能够实现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管理。我们将督促矿山企业在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上下功夫,防范重大事故;同时,要在企业班组建设上下功夫,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操作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使他们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一般事故。
第四,在精准执法上抓落实。精准执法既是提高执法效率的有效途径,也是规范涉企执法的应有要义。现在来讲,我们精准执法是有手段的,具体来说是三个手段,第一,是利用已经建成的矿山安全风险预警系统来预知企业存在的风险;第二,分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我们知道什么地方有风险;第三,通过企业上报的采掘接续部署,知道采掘工作面哪个月要遇到比较危险的情况。通过这三个手段,我们要精准研判、深入分析、超前介入,使我们的执法更有针对性。近期,矿山盗采事故多发频发,造成了人员的伤亡。发现盗采现象,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要由政府牵头,由自然资源部门、公安部门与我们联合执法,打击盗采行为;同时,盗采隐蔽性非常强,应该发挥乡镇和村民委员会作用,发动群众,形成打击盗采资源的合力。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继续关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各项工作,我们下次再见!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联合主办: 内蒙古自治区智慧矿山研究会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内蒙古北京商会 指导单位: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学会中国安全学会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公
如何感知中国能源版图上那抹跃动的“绿意”?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黑黢黢的煤炭不再只是燃料。从黑到白、从白到彩,一块煤裂变为一滴油、一根丝、一块布,“七十二变”走进百姓生活;放眼甘肃酒泉风电
当前,环渤海港口货源结构失衡问题仍存,煤价涨幅呈逐步拉高,用户采购成本不断增加;终端在自身库存相对充足的情况下,补库行为较为谨慎,对高价市场煤普遍持观望态度,采购需求整体释放不多。与此同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甘肃能化公告称,2025年4月13日,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掘进工作面发生二氧化碳突出事故并停产。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金
近期,国内煤炭市场呈现“供给收紧、需求坚挺”的走势,煤价持续上涨引发业内人士的关注。极端持续高温天气、煤矿超产核查、港口库存低位等多重因素交织,市场看涨情绪浓厚。夏季的煤炭市必威-官方西汉姆联场陡然转好,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近日,位于甘肃省庆阳市的马福川、毛家川项目成功取得采矿许可证,沙井子中部煤田规划规模1090万吨/年,“两川”项目的开工建设,是西北矿业打造首个千万吨级煤炭基地的关键“第一步
近期,主产区持续降雨,严重影响煤炭生产和运输,环渤海港口库存加速去化;进港市场煤数量受限,港口出现资源结构性趋紧,贸易商积极挺价。本周,产地降雨影响逐渐减弱,但港口调入量依然偏低;而需求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举办中央企业负责人研讨班,总结上半年工作,明确下半年重点任务。近期,国资央企智库专家聚焦研讨班主题,围绕经济稳增长、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央企社会责任等重点议题
本世纪以来,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民营经济锋芒初露、成果突出,发展过程也颇为艰辛。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致力于为非
上半年,云煤集团锚定年度目标任务,聚焦一体化经营与改革发展重大专项,以“夯基治本炼内功、系统重塑新优势”为价值导向,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在安全生产、产能释放、能源保供、项目建设及融资保
电力市场力形成因素及特征市场力(MarketPower)是经济学中描述企业或市场主体在不完全竞争环境下影响市场价格或排除竞争对手的能力。其核心定义指的是企业将商品价格维持在竞争水平以上并长期获利的能力
8月14日,由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氢能分会、内蒙古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促进会主办的“2025氢能产业发展大会暨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氢能产业发展推进会”在包头市召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助理兼办公室主
外媒报道,澳大利亚2025矿商大会上,分析师艾登·莫里森(AidenMorrison)向与会代表称,在当前的政策和经济条件下,澳大利亚的能源转型“根本不可能”实现。莫里森在汤姆·斯威策(TomSwitzer)主持的小组讨论中
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5.7%(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从环比看,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38%。1—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3%。分三大门类看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湖北能源、长源电力陆续披露7月发电情况。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7月,湖北能源、长源电力的火电发电量均迎来大涨,分别增长41.67%、60.31%。2025年7月,湖北能源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41.67%
联合主办: 内蒙古自治区智慧矿山研究会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内蒙古北京商会 指导单位: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学会中国安全学会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公
如何感知中国能源版图上那抹跃动的“绿意”?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黑黢黢的煤炭不再只是燃料。从黑到白、从白到彩,一块煤裂变为一滴油、一根丝、一块布,“七十二变”走进百姓生活;放眼甘肃酒泉风电
截至8月12日,销售集团累计向四川成都地区供应煤炭超120万吨,确保成都世界运动会期间重点供热企业燃煤可用天数达20天以上,保障世运会期间煤电供应。8月以来,四川地区连续高温天气,火电机组满负荷运行
韶光流转,天地同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深植神州大地二十年。能源发展的绿色脉动正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强音。绿色,是生态文明的底色,能源低碳转型的基因。二十年
当前,环渤海港口货源结构失衡问题仍存,煤价涨幅呈逐步拉高,用户采购成本不断增加;终端在自身库存相对充足的情况下,补库行为较为谨慎,对高价市场煤普遍持观望态度,采购需求整体释放不多。与此同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甘肃能化公告称,2025年4月13日,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掘进工作面发生二氧化碳突出事故并停产。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金
联合主办: 内蒙古自治区智慧矿山研究会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内蒙古北京商会 指导单位: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学会中国安全学会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公
如何感知中国能源版图上那抹跃动的“绿意”?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黑黢黢的煤炭不再只是燃料。从黑到白、从白到彩,一块煤裂变为一滴油、一根丝、一块布,“七十二变”走进百姓生活;放眼甘肃酒泉风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8月12日,江西省统计局发布2025年上半年全省规上工业能源数据解读。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江西省能源领域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力保障经
8月8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北京会议中心组织召开2025年煤炭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梁嘉琨、副会长孙守仁出席会议。中国中煤、上海能源、新集能源等64家煤炭企业集中发布社会
下游按需采购,对高价煤的接受程度有限;但近期主产区降雨频繁,煤矿生产及外运受限,且发运到港倒挂程度仍在加剧,铁路发运增量有限,环渤海港口优质煤比较紧俏,贸易商惜售挺价心态较为明显,支撑港
煤炭行业“反内卷”,煤炭市场会否变局——煤炭市场研报(2025年7月)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刘纯丽◆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济整体保持稳定增长,实际GDP累计同比增长5.3%,展现出较强的经济韧性。但房地产
今年上半年,我国煤炭市场在供需格局变化、政策调控以及国际市场波动等多重因素交织影响下,动力煤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且波动运行。进入下半年,煤炭价格将何去何从?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市场整体供需失衡格局仍未发生实质性改变,下半年煤炭价格将继续区间震荡的走势,价格中枢较上半年将略有下移。供大
7月16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将娄底市双峰县石子井煤业有限公司石子井煤矿调整至我省关闭煤矿名单的公示,详情如下:关于将娄底市双峰县石子井煤业有限公司石子井煤矿调整至我省关闭煤矿名单的公示依据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377
走进山东能源兖矿智慧制造园区,一栋栋标准化厂房拔地而起,道路两旁的微风发电智慧路灯随风转动,抬眼望去,阳光穿透薄云,洒在成片的深蓝色光伏阵列板上,整个光伏矩阵泛起粼粼波光,从对山林时序的尊重敬畏,升华为对自然节律的精准驾驭。作为山东省重点项目,兖矿智慧制造园区正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
7月11日,中国中煤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树东在集团公司总部会见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长刘波,双方就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事宜进行座谈交流。中国中煤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马世志,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党委常委、副校长崔希民、汪文生参加会见。王树东对刘波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