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控制矿山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确保满足合同和有关标准规范、法令、法规的要求,争创优质工程,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处承建的在手册“适用范围”中所涉及的矿山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过程。
3.1安全监察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组织实施本程序,并检查施工全过程的控制情况。
3.2矿建(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本程序、《特殊过程控制程序》和“施工作业规程”或“施组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控制质量和进度,确保顾客满意和安全生产。
3.3项目经理部的专职质检员负责“工程质量监视和测量计划”,报安全监察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1.1项目经理部先搞好三通一平,定水源、电源、矸石堆放场、炸药库房、压风机房、局扇,并考虑其合理分布。
4.1.2由安全监察部组织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施工图会审,并作好会审记录。图纸会审应有设计单位、监理部门和顾客代表参加,对会审提出的问题,应有明确的解决措施。
4.1.3.1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图、作业规程或施组设计、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掘进队长进行技术交底。
4.1.3.2项目经理部各掘进队长等负责对生产作业班组进行技术安全交底,确保工程质量。
4.1.3.3各级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文件,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应签字认可。
4.1.4.1工程开工报告一经审批后,项目经理按施工图提供井口位置以及周围固定标志的相关位置,组织矿井巷道的挂口工作,并由工程技术负责人对现场施工作好记录。
4.1.4.2项目部测量人员根据矿井设计要求,负责矿井井巷测量工作,对中、腰线作好标志,若是激光装置要作好保护。
4.1.5.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组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资源需求计划”配备适宜的施工机械和监视、测量设备,并在使用前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施工设备完好正常,确保监测设备已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校准或检定。
4.1.5.2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施工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以保持其过程能力。
4.1.5.3计量、测量人员负责按手册“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中有关规定对监测设备进行管理,以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进度需要,编制材料进场计划,并按手册“采购产品的验证”要求编制“物资采购验证计划”进行验证,经验证合格的物资,作好标识,分类堆放备用。火工材料(产品)专门库房堆放。验证不合格的物资作好标识并隔离,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4.2.1各项目负责人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按施工图纸、资质资料和国家、煤炭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施工(见技术标准、规范目录),由掘进队长实施检查监督。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各项目部施工过程控制情况进行检查。
4.2.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按《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组织实施施组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要求的预防措施,在施工全过程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避免不合格品发生。
4.2.3各施工班组必须按“工程质量监视和测量计划”进行自检,经专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片帮充填或衬砌(发碹)工程作好记录,并检验合格方可向下道工序交接。
4.2.5专职检验员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施工过程、突发事件实施监控,施工中的特殊过程执行《特殊过程控制程序》。
4.2.6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负责按手册“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作好产品标识及检验和试验
4.2.9施工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其中严重不合格品及多次出现的一般不合格品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4.3.1项目经理负责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抓好矿井标准化和现场文明施工,并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4.3.2安全员按《煤矿作业规程》、《安全生产法》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检查。
4.3.3掘进碛头各种设备、用具按要求布置、堆放,保证井巷运输通畅及作为水管、风管、风筒、电缆信号装置的保护以及搞好防爆设备检查,并作好必威-官方网站首页记录。
4.4.1项目部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立即送变更通知的复印件给掘进队长、技术员、质检员、预算员各一份,并报项目经理,原件及复印件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4.3项目技术负责人,质管员负责对变更执行结果进行检查,预算员根据设计变更内容做相应费用调整。
4.5.1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完成后,安全监察部会同项目部进行预验收,并提出整改要求,项目部负责整改,必要时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验证合格后,报请顾客组织工程验收和交付。
4.5.2工程竣工交付后,计划预算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执行手册“顾客满意”中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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