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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5-29 19:29人气:

  

中共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挖根源。先后召开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二)加强领导,凝聚合力。深刻认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要求,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我局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机关纪委,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汇总整改工作成效,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巡察组反馈问题、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凝聚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合力、行动合力。

  (三)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制定《常宁市住建局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住建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台账》,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住建局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挂图作战、限时整改。住建局党组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改局面,推动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四)严格督促,推动整改。成立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查工作小组,由一名局党组成员任组长,一名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为成员。督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督查事项,加强跟踪督办,及时掌握了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各个问题整改情况,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短板、研究推进措施,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在市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督促相关股室和人员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一抓到底、改出成效,不反弹、不回潮。

  截至2025年2月27日,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5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全面,推进政治建设不够有力。1-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深入,没有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列为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作出制度性安排,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常态化。紧扣13个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并结合市委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确保制度执行常态化。从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住建局共组织召开局党组会9次,每次都坚持“第一议题”,先后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纪委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关于调查研究和关于干部管理的重要论述。三是做到“第一议题”规范化。持续完善“第一议题”机制,形成学习研究、督办立项、建立台账、推进落实、督促检查、考核评估、整改提升的工作闭环,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四是确保“第一议题”实效化。把“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与正在开展的工作相融合。强化落实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城市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国共产党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共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地落实。二是采用“集中学习+自学”的方式切实开展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提前制定学习研讨方案,明确研讨主题,在自学的基础上组织集中学习研讨。自2024年9月份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均自觉进行了自学,集中学习时,所有党组成员均进行了深入研讨发言。三是出台制度,强化督查。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建立党的组织生活专项检查制度的实施办法》,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局属各党支部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局属各级党组织严格将规定内容学习到位。尤其是督促局机关一支部、城市开发总公司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学习到位。

  1-3、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本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对“保交楼”、“稳民生”工作推动力度不够,导致部分项目融资难,存在烂尾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出现风险的房地产企业,压实房地产企业承担自救主体责任,通过处置未开发土地、在建项目融资、抵押资产、调整公司股权、清收尾款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二是严格按照“一楼一策一专班”的工作原则,围绕问题和短板,集中力量和资源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分类处置。通过专班协调紫郡府、文昌府、尚书苑、宜府锦城、华琦嘉美、世纪东方城、剑桥未来城等项目已向银行新增融资约8000万元用于项目后续工程建设。三是严格按照《常宁市保交楼专项借款滚动使用暂行办法》调剂专项借款资金1660万元,目前已使用资金1110万元。四是坚持项目资金的动态监管,按照一项目一账户原则,按双控要求确保资金用于保交楼后续建设。五是推动保交楼项目验收及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根据衡阳市住建局、自规局、市场监督局和国动办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保交楼”项目验收及不动产权证办理的实施意见》(衡建联〔2024〕11号)文件精神,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简化程序,加快“保交楼”项目验收及不动产证办理。六是紫郡府项目在市委、市政府及项目专班的协调下再次到农商融资600万元及调剂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140万元用于后续工程建设,完成了消防设施、水、电、气及园林绿化工程,已交付房屋222套。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2-1距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方面有差距。持续深化“放管服”“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8月梳理了住建局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共49项,并对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进行分类,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权力27项、公共服务6项。对49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状态进行了登记。2024年9月印制了49项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审批流程图。 2024年9月制定了《常宁市住建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选派及考核管理规定》。2024年8月签发了住建局行政审批授权书,将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股集中。明确了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增加了住建局政务大厅工作窗口,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增加窗口人员。2024年8月定制了窗口工作人员服装。 2024年9月至10月对政务服务事项各系统账号向首席代表集中并进行配置(新增、变更)。

  整改情况:一、夏联渠排涝上游分流工程整改情况:1、我局委托湖南兴常律师事务所向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下发律师函,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复工,加快推进项目进度;2、向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下发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处理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不良行为;3、向施工单位多次下发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及函件。4、2024年12月17日在常宁市住建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夏联渠排涝上游分流工程推进会,会议商定2025年1月项目复工,目前施工项目部人员正在准备复工等各项工作准备;5、2025年1月20日项目泵房基坑已浇筑垫层,春节后立即浇筑地板,该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约70%。

  二、宜水湾广场工程项目整改情况:施工方制定复工施工计划表,倒排工期,承诺按复工施工计划表全部完成施工任务。由于目前宜水湾广场内排水管网堵点改造正在施工建设,影响宜水湾广场正常复工建设,导致宜水湾广场项目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延期,目前宜水湾广场建设项目施工方正与管网堵点施工方衔接宜水湾广场基础设施恢复,待管网堵点施工方恢复广场原有基础设施后,宜水湾广场施工再进场施工作业。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严格按照《中共常宁市委宣传部、中共常宁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科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常宣发〔2024〕1号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及相关学习方案,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局党组先后开展了2次共4天集中学习研讨,重点发言和自由讨论均按要求聚焦主题,局党组成员和局二层机构领导干部认真结合实际谈体会、说感悟,切实促进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提升了学习成效。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印发《中国共产党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及单位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加强对局属各级责任主体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局党组要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力的城市开发总公司党支部书记、玉虹豪庭非公联合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线月起,城市开发总公司党支部和玉虹豪庭非公联合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均正常开展。三是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进一步推进我局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加强舆情监测与应对处置工作,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广大网民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舆情收集预警,高度关注本地舆论信息平台,落实日常监测。目前,我局意识形态工作正健康稳定推进。

  2024年7月10日,局党组召开了整改专题会议,制定了公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集中行动,上门摸排公租房和租户(或住户)动态变化情况,整治拖欠租金等违规违约行为,采取电话、下函、上门等方式,大力收缴租金,截至2025年2月16日已追回欠收租金1105268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本级公租房租金执收的方案持续加大租金执收力度,同时采取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常态化收租,并且利用法律手段进行收租,力保公租房租金足额入库。

  一是仔细了解借款来龙去脉。经查询了解,几笔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1、2014年原房产局预付垃圾处理费100万,由常宁市仙岭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建设小组开具收据。2、2021年由于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市政基础设施资金少,市政维护工程较多(含人大建议件、政协提案办理及应急处置的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导致年关市政工程款支付无法到位。为了确保社会稳定经市领导同意暂时调剂440万,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供应商及施工方等方面的资金。3、2024年常宁市城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借300万,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承诺于一个月之后按时偿还,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二是已成立专项违规出借整改工作专班,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为组长,财务审计股相关人员为成员,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已对出借资金相关原始凭证进行全面清理,弄清借款事由及借款时限,确保借款数据的真实性。四是进一步修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从严控制财务支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对借款单位已多次电话催促其还款,并于今年9月份、11月份分别下达催款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答应尽快还款;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预计在本年度内将指标下达并还款。六是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我们已找出相关会议记录及局党组对相关资金向市财政备案的文件。

  一是在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后,2023年1月违规发放白蚁防治岗位津贴12250元已收缴,并于2024年12月6日已经上缴至市纪委监委。二是经核查,2015年11月,常宁市华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常宁市白蚁防治所签订了白蚁预防工程合同书,并缴纳白蚁预防预付款贰万元,合同约定预防包治期10年(自2015年11月至2025年11月),属于包治期内。因此南门湖华侨城麓园小区白蚁灭治费用应该由市财政承担,没有超出列支范围。

  一是自查自纠,摸清底数。财务审计股全面梳理应收款项,依据名称、欠款方、金额、入账时间及原始凭证内容,逐一登记应收账款台账。深入分析每笔欠款,确定欠款时间和原因,分类整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于清理中发现的往来款项错账问题,制定调账方案。2024年12月26日,相关事项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及时补充和查证资料,完成账务调整,确保账目数据准确可靠。

  16.9373万元(包含个人款项1.702万元,调账金额14.4万元,因相关人员去世已作坏账准备8352.6元)。不过,仍有多笔欠款在整改中。

  5.审核把关不严,内控制度不完善。5-1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一是已经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并严格要求相关人员执行内控管理制度,必须按程序采购。二是已制定办公用品领取表、办公用品购买申请报表、住保中心办公用品及物资采购整改措施、办公类物品购买、收货、领取方案,并建立办公用品领取明细台账。三是于2024年10月1日下发文件《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办法》,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经查,该问题系之前巡察提供项目资料时,由于工作人员疏漏未及时提供,被要求整改后,经与相关业务股室及时对接,由局住房保障股补充并提供了该项目审核与结算相关资料,该项目所有环节合法依规,相关资料完善,不存在违规支付的的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提高素质。住建局党组督促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每周定期学习《衡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大张旗鼓宣传维修资金管理政策。2024年10月至12月,住建局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和法规股一起先后6次在水岸明珠小区、北湖明珠小区、玉溪水岸小区、政府广场、泉峰广场、崇文府广场宣传维修资金相关政策,发放维修资金管理政策知识宣传手册650多份。三是加大催收力度。住建局分管领导和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从2024年10月至12月3次到玉溪水岸小区现场调度催收,成功说服29户缴纳住房维修专项资金215860元,目前还剩33户尚未缴纳。对于142户已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了113.19万元住房维修专项资金,被开发商挪用未缴入专户的,我们于2024年12月15日,约谈会见了玉溪水岸开发商,对玉溪水岸开发商下发了“限期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催告书”。下一步,我们正组织搜集当初的交款收据等证明材料,准备协同业主委员会通过法律手段向开发商追讨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四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等措施,做到规范化管理。住建局办公室于2024年12月16日发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在文件中申明严禁开发商代收代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确保资金缴存的独立性、透明性和规范性,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并从2024年12月17日开始,在网签备案流程中增设缴纳维修资金初审流程。

  一是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二期)夏联渠、草桥渠水体治理截污纳管工程已完工,已完成竣工验收;二是严格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三是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二期)夏联渠、草桥渠水体治理截污纳管工程施工单位已完善竣工验收资料和编制结算资料,送财政局做结算审核。四是武装部办公楼及民兵训练楼改造项目施工方已递交竣工图,目前正和武装部工作人员一起审核工程量,核实工程量后立即报财评、审计进行审核;宜乐路、夏联路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方已递交竣工图及签证单,目前与监理一起审核工程量并复核验收资料,核实工程量后立即报财评、审计进行审核。

  一是根据巡察整改内容,关于原房产局工程项目无审计超付10个项目、欠付2个项目情况。其中泉峰苑廉租房三期一批(中标公司:常宁市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提供审计定案值,工程款已经结清。其他11个项目我局已对相关施工企业下达了信函并开展了清理工作,与中标单位正在对接中。二是关于原房产局工程项目有审计欠付8个项目情况。其中宜阳工业走廊公租房二标(中标公司:常宁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培元小区公租房二期1号楼(中标公司:常宁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这2个项目工程款已经结清。其他6个项目现因2017年撤并到我局无资金来源,我局在积极慢慢还款当中,并已经上报债务系统。三是关于原房产局工程项目无审计2个项目付款不明情况。我局已对相关施工企业下达了信函并开展了清理工作,与中标单位正在对接中。

  6.推进民生项目实施力度不够。6-1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持续整改中。

  一是已完成污水厂“一厂一策”方案;二是已完成对宜水湾广场污水管堵点的改造,万象城堵点已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4月底前完工;三是已完成万寿村大立桥上游50m处的溢流口上游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四是已完成南门湖、西门湖周边雨污错接、混接、病害缺陷问题改造的设计;五是已完成泉峰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设计,完成整改后我市污水处理收集率能提升到全省平均水平;六是积极谋划项目,精准施策,提升污水浓度,加大财政投入,并积极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一是加强物业法律法规宣传,使物业管理深入人心。我局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物业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督促物业企业在管理项目设立《物业服务“三公开”公示栏》,对物业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内容、部门投诉电话等进行公开。二是加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强化组织领导,促进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齐管共管的良好局面。2024年9月3日,住建局联合泉峰街道、东宜社区处理金城名都小区厨房油烟排放问题;2024年9月9日,住建局联合曲潭街道、由市社区处理宜府锦城业主委员会的问题;2024年9月23日,住建局联合培元街道、虎溪村处理南门湖二期地下停车场掉粉和排水的问题。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上的管理水平。2024年10月25日,我局组织全市物业管理企业、装修企业进行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知识培训。2024年8月29日,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电梯技能比武。四是建章立制我局已出台《关于规范常宁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各相关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7.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7-1没有结合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也未在案件发生当年的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以案促改相关工作。

  住建系统各支部按照局党组要求,结合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将近三年违纪违法案件、小鬼难缠典型案例及巡视巡察线索的案情和局党组处置意见,于2024年8月开展警示教育会,各支部在会上通报了住建系统近三年住建系统违纪违法案件、8起“小鬼难缠”典型案例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五条线索的案情及处理意见,参会人员展开讨论,发表心得,引以为戒,达到了良好警示教育效果。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针对一名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廉洁纪律的典型案例开展了对照检查。

  一是住建系统各支部在2024年原有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基础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延伸学习,2024年8月后继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对全局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起到积极作用。二是加强廉政风险点管理工作。机关纪委于2024年9月对局机关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梳理,根据局机关27个职能项目查找出82个廉政风险表现,局党组对这些廉政风险将进行重点关注。三是强化追责,住建局党组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2024年9月以来局机关多次进行日常作风督查,对不良作风进行批评通报,发文到各股室,对日常工作中苗头性问题进行约谈28人次。2024年10月局党组就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支部、玉虹豪庭支部在意识形态方面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对责任人作出诫勉处理。根据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线索和上级纪委意见,已免职四人、对六人进行处分。四是加强警示教育。住建系统各支部于2024年8月开展警示教育会,各支部在会上通报了住建系统近三年住建系统违纪违法案件、8起“小鬼难缠”典型案例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五条线索的案情及处理意见,参会人员展开讨论,发表心得,引以为戒,达到了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7-3、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一是对公职人员未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报告制度。二是部分干部职工不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一是向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传达了中共常宁市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常组通〔2019〕29号)文件精神,要求公职人员按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审批报告制度,规定具体审批报告手续及出入境证件集中统一管理由人事股负责;二是人事股和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衔接,根据我局公职人员已办理出入境相关证件数据,对比已交证件人员,清查已办出入境证件但未交到局里统一管理的人员;三是局机关干部职工已在2024年9月1日前,在机关纪委、办公室、组织人事股的监督下完成录入脸模,并已进行多次作风纪律督查,并对发现存在的不良作风现象,进行了全局通报,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28人次。

  8.作风建设不扎实。8-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一是超标准发放员工单位自主活动奖金。二是无依据违规发放干部奖励。三是违规发放出差伙食补贴。

  一是将超标准发放及违规发放资金,学党史、悟思想、守初心、强党性”知识抢答赛奖金于2024年11月11日上缴至市纪委监委涉案资金专户;优秀班组干部奖励资金已于2024年11月11日上缴至市纪委监委涉案资金专户;违规发放的出差伙食补贴已于2024年9月23日上缴至市纪委监委涉案资金专户。二是严格把关发放范围与标准,建立完善奖金发放事前审批登记程序,做好整改,规范管理。三是建立完善奖金发放事前审批登记程序,做好整改,规范管理,于2024年12月2日更新出台《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常建发〔2024〕50号)文件,加强审核把关,对加班工作餐标准、报销程序等进行明确,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了无障碍出入口设施。2021年我局安排相关职能股室对我市已建成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进行了全面清查,要求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规范和建设标准,立即进行整改,建设无障碍出入口设施,特别是要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民医院、常宁珠江村镇银行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施工,这三个单位已整改到位;对以后新建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二是立即整改了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2024年1月我局联合市城市执法局、各小区物业分别对全市范围内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进行全面清查,并要求相关单位按规范整改到位;特别是对市青市车站、壹中心广场、中银时代未依法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下达了告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这三个项目均按时间节点、规范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建立工作制度。出台《常宁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巡查工作制度》,要求我局相关职能股室、二级单位对城市管理涉及的行业领域进行常态化检查活动,其主要目的是维护城市良好秩序,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服务民生。我局始终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他们急、盼、难、愁实际问题。对慧园小区阳台落水管漏水、外墙自来水管破裂、外墙自来水管松动悬挂空中、厕所堵塞溢粪水等反映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到现场核实,现已全部解决。泉峰小区(沙子岭片区)申请路灯照明安装、桃江社区申请路灯照明安装、白果山小区申请路灯照明安装,我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已安装。为了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已经完成梓园老旧小区片区,教工之家老旧小区片区,百纺公司家属楼老旧小区片区燃气管网改造。

  9.挤占挪用住房维修专项资金损害群众利益。9-1挪用住房维修专项资金发放工资。

  一是局财务审计股已与原房产局财务股股长和会计进行了联系,了解本项资金的拨付情况。他们两个人同时对本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整改措施做出了详细的情况说明;二是原房产局是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12〕18号文件,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预算支出,应在物业维修管理费用中使用,从物业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列支,从而在其中列支了物业人员的工资等费用。三是针对以上这些情况,为规范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财务审计股已组织共同学习《衡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四是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每一笔支付,杜绝违规列支等情况发生。

  根据衡阳市衡政办发〔2018〕5号印发《衡阳市物业专项资金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关于维修资金管理费用,我局于2018年6月25日市人民政府《关于列支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的请示》,本请示经市财政、市政府领导批示后执行;今后,我局财务将严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拨付审核关,坚决做到按财务管理制度及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办理。

  一是2024年9月6日,制定并下发《常宁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二是对开源市政公司重大工程项目未向驻局纪检组备案事项进行责任追究,对市自来水公司党委书记、开源市政公司董事长进行诫勉谈线月以来,开源市政公司及其他监督单位共有97件“三重一大”事项向驻局纪检组进行了备案,驻局纪检组对监督单位开展了3次“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三是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小鬼难缠”案例,对原住建局人事股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建筑节能与科技股副股长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免职处理。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施方面

  一是选优配强队伍。局机关党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应当保证有专人负责”要求,于2024年7月1日组织召开了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配备了9名党务干部,其中选举机关党委书记1名,机关党委副书记2名,机关党委委员6名。于2025年3月28日组织召开了住建行业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配备了7名党务干部,其中选举住建行业党委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4名。二是强化表彰激励。加强对机关党务干部的关怀、激励,把党务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岗位,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每5年开展3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彰工作,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通过政治上关怀、精神上激励进一步激发机关党务干部热情。

  2024年12月我局已重新制定“三定”方案,目前已报市委编办,正在走审批程序。

  2024年11月28日我局出台了《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任用管理制度》和12月颁布了《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股级干部任职竞聘实施方案》,待局“三定”方案批复后,再进行人事调整。

  13.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措施不够,干部能力有待提高。13-1部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神不足。

  局领导组织股室全体人员定期学习《衡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又制作维修资金宣传展板,印做宣传手册文件分发宣传,对坚持学习和持续宣传成果突出的干部职工优先考虑评优评先;局办公室于2024年12月16日发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局党组于2024年12月5日发文组织开展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理工作;通过多次调查开会,我们找到了锦泰苑小区业主和该小区开发商泰隆公司维修资金问题的暂行解决办法,出售小区的车位资金交到维修资金专户,目前已经出售一个车位,并把这个钱交到了维修资金专户。我们清查发现把帝中海小区的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追缴到位,我们将继续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理工作和加大资金追缴力度,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8月原人事股长已被免职,新任人事股负责人于2024年10月根据政策,对局属造价管理站和招投标管理事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因人重做岗位设置;二是2024年12月根据新的岗位设置完成了2024年度工勤人员20人的工资晋级考试;三是2024年12月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12名工勤人员转到了管理岗位上去;四是2025年1月把本单位考取了初、中级工程师证书的9名同志首次聘任到相应的专技岗位上。确保了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不受损,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一是出台《中共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中共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2024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和《中共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方案》,对党建工作预先谋划,提前安排。二是立足城市建设工作实际,创新住建系统党建工作的载体,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在党员教育管理方式上有改进、有突破,2024年11月至12月,住建局2023年全年未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示范基地进行党性锻炼的机关4个党支部,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支部先后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示范基地——砚池山烈士陵园进行党性锻炼,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出台了《中共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2024年度“三会一课”计划》,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规定,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聚焦党的组织生活存在问题,抓问题整改、抓业务提升、抓责任落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将“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制度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以及各级巡察的重要内容,2024年9月,局机关党委对局属12个机关党支部进行党建督查。同时督促局机关一支部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出台《中共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方案》,对主题党日活动预先谋划,提前安排,并确保了内容多样化。2024年8月以后,常宁住建系统各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每个党支部每月都组织党员上了微党课,观看了从红星云中下载的宣传教育片,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既有教育专题学习、文体活动、谈体会述心得、进红色教育基地观摩接受洗礼、又有志愿者服务、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二是定期组织宣传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新政策,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检视党员思想建设,引导党员牢固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保证党员理想信念“不动摇”。三是定期分析党员职工队伍思想形势,查摆错误的思想苗头和倾向,统一思想认识,凝聚群众力量,保证干事创业“不掉队”。四是加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用身边人身边事启迪激励党员干部,适时组织参观党性教育基地、走基层、开展志愿服务等,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保证党员队伍“不变色”。

  一是强化培训,提高住建系统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2024年8月9日,局机关党委组织住建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委员进行党建业务培训,着重对如何组织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了培训,规范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开展工作,确保评议过程公正、公平、公开,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全局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二是对照反馈问题及要求,认真整改。督促局机关一支部、城市开发总公司党支部和常宁玉虹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支部查漏补缺,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严格要求,扎实开展党建督查。2024年9月,局机关党委对局属12个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进行党建督查,督促各支部把组织生活落到实处,对未按要求及时开展组织生活的支部,局机关党委进行了严肃通报。

  (四)聚焦落实人大专项评议、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一是2024年11月、12月出台了《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任用管理制度》《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股级干部任职竞聘实施方案》和《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转岗管理制度》,规范了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机制。二是入企严格按照常宁市“136”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中规范公务入企九条规定执行审批备案手续。

  常宁市住建局党组的整改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解决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常宁市青阳北路住建局机关纪委,邮编:421500;电子邮箱:。必威网址登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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