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1)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镇道路。
(3)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镇道路的,应当持城镇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2)采用盖挖法施工的结构应包括围护结构、铺盖体系、地基处理、主体结构和内部结构部分。
(3)采用矿山法修建的结构质量验收应包括地层超前支护及加固、土石方工程、初支结构、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工程、附属结构工程部分。
(6)地下防水工程应按设计文件要求确定的防水等级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采用明挖法、矿山法和盖挖法施工的结构或隧道,防水层施工、验收完成前,应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施工作业面以下0.5m
( 1 )需进行满水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的池体,应在满水试验合格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
(1)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的其余部分。
(4)焊工应持有效合格证,并应在合格证准予的范围内焊接。施工单位应对焊工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范规定填写焊工资格备案表。
(4)接头保温施工应在工作管强度试验合格、沟内无积水、非雨天的条件下进行,当雨、雪天施工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8)接头外护层安装完成后,必须全部进行气密性检验并应合格;气密性检验的压力应为0.02MPa,保压时间不应少于2min,压力稳定后应采用涂上肥皂水的方法检查,无气泡为合格。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对不同级别、不同熔体流动速率的聚乙烯原料制造的管材或管件,不同标准尺寸比(SDR值)的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时,必须采用电熔连接。施工前应进行试验,判定试验连接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电熔连接。
2018~2020线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交通安全防护工程小于500万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小于1000万元、庭院工程小于1000万元、绿化工程小于5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执业的工程范围却与一级注册建造师完全相同。
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工程范围包括:城镇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供水工程、城市排水工程、城市供热工程、城市地下交通工程、城市供气工程、城市公共广场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轻轨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城市供热工程包括热源、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含储备场站)的建设与维修工程,不包括采暖工程。
按照原建设部城建司意见,将楼房、古建筑列入建筑工程专业范围,将园林绿化工程纳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1)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对其签署的工程管理文件承担相应责任。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
(2)注册建造师有权拒绝在不合格或者有弄虚作假内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及时、独立完成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签章,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担任工程项目技术、质量、安全等岗位的注册建造师,是否在有关文件上签章,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6)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7)修改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征得所在企业同意后,由注册建造师本人进行修改;注册建造师本人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企业指定同等资格条件的注册建造师修改,并由其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