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将组织对昆区乌兰道(市府东路-林荫路)段道路进行雨水、污水、给水管线及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施工单位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
第一阶段(7月21日-8月31日),封闭乌兰道(市府东路-市府西路、钢十九街坊-包九中、阿吉奈道-林荫路);
第二阶段(8月6日-8月28日),封闭乌兰道(市府西路-钢十九街坊、包九中-阿吉奈道)。
封闭期间东西方向行驶的车辆建议绕行青年路、钢铁大街、团结大街等道路;沿线小区、单位等保留必要临时出入通道;沿线路口根据施工进度择期半幅封闭过路(详见附图)。
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组织对九原区S211省道(宋昭公路,S315省道-景观大道)段道路进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施工单位为包头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25年7月23日至9月23日期间,对上述道路分阶段采取全封闭的交通管制措施;第一阶段封闭S315省道至S42哈树高速收费站42天(期间S42哈树高速收费站同步封闭施工),第二阶段封闭S42哈树高速收费站至兰桂村口10天,第三阶段封闭兰桂村口至景观大道10天,沿线路口根据实际择期半幅封闭过路。
封闭期间南北方向过往货车建议绕行S315省道、S42哈树高速(全巴图收费站)等道路;南北方向过往小客车建议绕行周边景观大道、Y134、Y115乡道等道路;沿线根据实际情况保留必要出入通道(详见附图)。
稀土高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将组织对幸福南路与稀土路交叉口北260米、西200米处道路进行地下管线接入工程施工,施工单位为包头市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25年7月23日至8月12日(暑期)期间,对上述段道路分阶段采取半幅封闭的交通管制措施。对于幸福南路与稀土路交叉口北260米处道路,第一阶段封闭西幅车道,第二阶段封闭东幅车道,封闭期间南北方向行驶的车辆需在另外半幅道路临时双向通行。对于幸福南路与稀土路交叉口西200米处道路,第一阶段封闭北幅车道,第二阶段封闭南幅车道,封闭期间东西方向行驶的车辆需在另外半幅道路临时双向通行(详见附图)。
(编辑:霍天舒;校对:李麒;一读:黄韵;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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