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华山北片区二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二批、济南市华山北片区三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二批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雨水、污水、中水、管线综合及路灯、交通设施基础和预埋管线等配套工程、绿化、照明、交通施工及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项目人员: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2年至2024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0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14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1)申请人自2022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14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
(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
2、申请人超过12家时,招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按照评分排名选取前9家申请人参加投标。
注:申请人对其提报的企业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2、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请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规定通过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进行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