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建设涉及北一道、中央大道、花径路三条市政道路地下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1254米。市政配套工程包含:车行道破除开挖修复或白改黑 21540 平方米,人行道破除恢复 9509 平方米,绿化带拆除恢复765平方米,新种行道树237 棵,新建52盏路灯,2 座控制箱。新建沿线标志标牌,埋设智能交通管道及增加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等相关设备。
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和花园街道,沙金大道以南,厂前路以东,乌溪江以西,七溪路以北。
2.2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期的监理和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等。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本次招标控制价70.4711万元。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4)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4在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最新季度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在建工程数量不超过2个(含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监理业务,余同)。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
4.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4.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1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其他:/。
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