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薛冶路(嫩江路-浏阳河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新政务政投[2024]57号(
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新增用地面积约45513平方米,新建道路总长1429米,一般路段红线米人行道。并同步实施地下综合管线等附属设施。包含桥梁 1 座(跨新三河)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经5名专家论证得出:直径2米以上的大口径顶管工程,穿越薛冶路,埋深较深,施工的技术难度和施工风险较大。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1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业绩;
③ 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及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无监理单位则提供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日期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如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业绩的,工程造价须扣除设计费用)所载为准,若金额不一致,则以其中最小的为准;
☑3.4.2自2024年04月0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04月0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创智大厦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6号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北区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异议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创智大厦;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6号;异议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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