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东环路道路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8001)已由中国人民解放军63677部队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 修建沥青混凝土道路约1180米,路面宽度11米,配套安装路灯设施,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范围: 修建沥青混凝土道路约1180米,路面宽度11米,道路西侧设 1.8米宽沥青混凝土人行道,配套安装路灯设施,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3.投标其他条件:1.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2.投标其他条件: (1)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 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 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 员信息。 (2)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 财务报表附注。(新注册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②投标人没有处于 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③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 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④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⑤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