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官林镇义庄村村民委员会,代建方为宜兴市官林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5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1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严格参照合同条款要求和清单特征描述要求、严禁偷工减料,私自增量;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如实际工程量与图纸和预算清单严重不符,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不予支付工程款。
3.5.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矛盾纠纷由施工单位自行调解,发包方予以配合协调;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绿色环保原则,如因施工产生的青苗损失等费用需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6施工单位承诺安全施工,强化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承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现场施工;承诺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合法用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事故、用水用电安全事故、侵权事故等)或其他纠纷,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发包方无关。如发包方因此造成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及违约责任。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丁蜀镇东峰路1号 东峰大厦3楼)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报名时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公司资质证书;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8、投标保证金;9、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其他相关在职证明文件(指2025年2月-2025年7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10、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证明(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打印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打入以下账户,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缴纳投标单位的名称以及报名的工程名称)
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本票复印件或转帐记录截图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两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宜兴市官林镇行政审批局403室(注:进入大楼严禁吸烟并严格遵守大楼的规章制度)。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春节前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春节前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第三年春节前付清(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决算审计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支付工程款。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6日,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公告。